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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图书馆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加强图书馆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图书馆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部门主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从制度上、组织上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根据《同济大学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结合图书馆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图书馆党政领导班子对图书馆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图书馆纪委在图书馆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图书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图书馆各部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图书馆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分别是本支部和本部门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

(一)图书馆党政班子的责任

1、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制订图书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2、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增强图书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4、强化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完善并认真执行图书馆“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

5、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组织开展对图书馆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

6、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同济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切实解决图书馆存在的突出问题。

7、对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及时上报,支持学校纪委监察处等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二)党委书记、馆长的责任

1、图书馆党委书记、馆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图书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领导,落实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和具体责任,保证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得到落实。

2、教育和监督领导班子副职成员执行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组织开好图书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督促领导班子副职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加强对检查考核工作的领导,每年对图书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

4、正确行使职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报图书馆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的责任

1、协助图书馆党委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图书馆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2、监督检查图书馆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纠正“四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等情况。

3、监督图书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以及干部任免、职称评聘、招标采购、评奖评优、 绩效考核等工作。推进图书馆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受理对图书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信访反映并组织核查,涉及处级干部的问题线索直接移交学校纪委。落实学校纪委转办、交办信访件的调查了解,配合查处本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

5、重大问题及时向图书馆党委和学校纪委请示、汇报。纪委书记每年向学校纪委报告工作至少一次,每年向学校纪委进行述职。

(三)党委副书记、副馆长的责任

1、图书馆党委副书记、副馆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班子正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认真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及时向党政正职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3、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正确行使职权,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5、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1、根据图书馆党委的要求,向本支部党员传达上级文件和有关精神,组织学习讨论,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2、通过有效工作,确保本支部党员不发生违法乱纪行为。

3、配合上级党组织,做好对违纪党员的查案处理和教育帮助等工作。

(五)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1、按规定履行岗位职责,规范管理,努力形成廉洁、高效和优质服务的办事风气;确保本部门不发生“行业不正之风”等各种违规行为。

2、正确行使工作职权,确保签报的数据、经费和内容真实。

3、积极配合图书馆党政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三、责任制实施

(一)自查自纠及整改通报

图书馆党政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年度工作总结内容,按规定要求进行专项自查,及时研究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相关情况。

(二)接受监督与情况报告

图书馆党政领导班子每年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向学校党委、纪委汇报责任制执行情况、专题工作总结或报告,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

图书馆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按规定由本人在班子民主生活会汇报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考核述职时按规定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其他各级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按规定将执行情况报告图书馆党委,接受考核和监督。

(三)责任追究

图书馆各级责任人凡违反规定必须追究责任的,都应当按照《同济大学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规定严格追责,坚决不予姑息。

四、附则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图书馆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同济大学图书馆委员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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