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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同济大学图书馆报告厅借用规则
   

同济大学图书馆报告厅借用规则

  

借用对象:图书馆报告厅面向校内师生团体免费借用,谢绝一切营利或商业行为使用。

借用时间:每学期(节假日除外)周一~周日的08002100

借用手续:

借用申请人须提前五个工作按照《同济大学图书馆报告厅借用申请流程》办理借用手续。

借用申请人应填写《同济大学图书馆报告厅借用申请表》,借用申请人组织的活动、讲座和播放的视频影像资料的内容需经所在单位的学院或部处或党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审核并盖章同意。组织涉外的活动、讨论和视频影像资料等内容需外事办审核并盖章同意。

将填写完毕的《同济大学图书馆报告厅借用申请表》连同活动详细议程和遵守《同济大学图书馆报告厅借用规则》签字承诺书提交到借用校区图书馆报告厅管理人员。

图书馆将在收到借用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在收到图书馆答复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借用申请人需携带校园一卡通或工作证连同《同济大学校内报告会(讲座)申办表》,到所在校区图书馆报告厅管理人员处办理报告厅借用手续。

四平路校区图书馆:一楼新书及多媒体阅览室服务台,袁老师,电话:65989305

如欲改期或取消,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否则取消以后报告厅的借用资格。

图书馆报告厅优先满足本馆活动安排,若馆外单位申请与图书馆安排时间产生冲突时,将于第一时间内电话通知报告厅申请人取消申请。

借用报告厅申请人需遵守图书馆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保证场内安全,保持场地整洁,爱护设施设备,如发生损坏须照价赔偿。严禁吸烟、动用明火,请做好相关防火、防盗措施。严禁在报告厅内使用双面胶、不干胶、胶水等黏性较强的粘贴物或大头针、钉子、曲别针张贴海报、纸张、宣传画等。严禁以校内单位名义为校外公司申请报告厅。

同济大学图书馆

 

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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