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晓芒讲黑格尔》内容简介:

《邓晓芒讲黑格尔》把黑格尔的哲学总结了三个主要特点,体现出他跟其他哲学家,包括跟他以后的哲学家的重要不同之处。第一个特点是他的能动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它最突出的特点。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主要是一种能动性思想,也就是他在《精神现象学》导言里讲的:最重要的就是要把实体理解为主体。实体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一个实在的东西,主体就是我们通常讲的这个东西的能动性。在黑格尔看来,如果一个东西真的是实体的话,那么它的主体,实体只不过是主体的能动性的一种表现而已。

第二个特点就是彻底的理性主义和逻辑主义。西方自古以来强调能动性的哲学家不少,喜欢用火来打比方的也不少,但他的能动性与其他哲学家都不同,他强调的是把它纳入纯粹理性的概念中,使它逻辑化,把能动性逻辑化。

第三个特点建立在前两个特点之上,那就是逻辑、认识论和本体论“三统一”,在他那里这三者被归结为一个东西。逻辑就是理性,通常讲的是形式逻辑,但是黑格尔的逻辑不是形式逻辑,它是认识论。所谓认识论就是它给你一个方法,一个认识结构,一条线索,你按照这条线索进行认识,才能把握真理。

邓晓芒,男,1948年4月生,湖南长沙市人,1982年武大哲学系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毕业后长期在武汉大学任教,任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西方哲学研究所所长,中华外国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专攻德国哲学,亦研究美学、文化心理学、中西文化比较等,积极展开学术批评和文化批判,介入当代中国思想进程和精神建构,在学术界和思想界有很大的影响力。2009年12月,改任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