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读者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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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读者,本馆自2004年9月13日起实行一门式开放管理制度,读者进入本馆各阅览室均可带入书包,本馆图书除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均可供读者阅览和外借,期刊及合订本只供阅览。校本部图书馆流通部总书库及各分馆图书的外借期限为30天(可续借15天);校本部图书馆新书阅览室图书可外借5天(限2册);校本部图书馆其他各阅览室图书可外借1天(限1册),读者须在当天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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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可在周一至周日8:00~22:00(国定节假日及寒暑假另行通知)到流通部大厅借书处办理借还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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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入馆时请讲文明礼貌,衣服要整洁,禁止赤足、穿拖鞋、穿背心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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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入馆后请保持安静,说话、走路要轻声,禁止喧哗,进入书库、阅览室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同时注重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等,禁止在书库、阅览室内用餐和吃零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刀具和其他违禁物品进馆,禁止在馆内吸烟,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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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在进入阅览室时,请遵守秩序,不争先恐后,不准占位,违者将被取消阅览资格。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应在座位上留一张纸条说明离开的起讫时间(不超过20分钟),同时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后来者便可使用此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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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图书馆二楼期刊现刊阅览室和六楼过刊阅览室提供自助式复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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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读者出现各种违规行为,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未办理借书手续欲将本馆书刊带出者,一经发现,图书馆工作人员将有权暂时扣留该读者的借书证、阅览证或在一卡通的系统中存储该读者的不良记录,同时图书馆将视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分别进行不同处理。
图书馆
2008年5月
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借阅功能开通细则
同济大学“校园一卡通”(以下简称校园卡)已于2005年9月在图书馆正式启用。根据《同济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试行)》,校园卡分为正式卡和普通卡两种,正式卡默认开通图书馆的所有借阅功能。普通卡不默认开通图书馆功能,如果需要,符合本细则开通范围内的普通卡持卡人可到图书馆申请开通,并支付相关费用。普通卡在使用图书馆功能时,需与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同时使用。
校园卡普通卡开通对象及押金、使用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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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企业编制人员,申请人所在企业须与图书馆或分馆签订有关协议并交纳押金每人200元,资料使用费每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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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外聘专家;各院系、各部门举办的各种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自考班学员及其他特殊需要的人员,申请人所在院系、各部门须与图书馆或分馆签订有关协议并交纳押金每人200元,资料使用费每人每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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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校与外校签订了正式租借协议并在协议条款中规定将学校的所有设施都提供给外校使用的学生;由各校区管委会书面通知图书馆或分馆图书馆借阅功能开通外校学生名单及使用期限,并由图书馆或分馆与外校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后可在限定区域内(一般为一个校区)借阅图书资料,押金和资料使用费遵照学校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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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正规考试被继续教育学院录取的具有学历教育性质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根据图书馆与继续教育学院签订的协议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向图书馆提供的学生名单,免资料使用费。
以上所有普通卡发放对象的图书馆借阅功能开通的手续都须由各院系、各部门委派专人统一办理,办理时除提供普通卡人员名单、卡号外,还需交纳每个持卡人的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每卡限借图书五册。2005年9月前已发图书馆借书证的普通卡持有人可单独到图书馆办理借阅帐户转换和确认手续,如借书证持有人系正式卡发放对象之外而又不申请办理普通卡的人员,在借书证有效期内可凭证经工作人员查验后从图书馆出口通道内进入并使用借书证借书。所有已开通了图书馆借阅功能的普通卡持有人在进入图书馆时都必须同时携带本人附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供图书馆工作人员查验。
图书馆
2006年10月
同济大学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试行)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情报中心,是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为了加强图书管理,加速图书周转,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及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现制定借阅图书的规则如下:
- 借阅图书,一律凭本人已开通借书功能的一卡通、中银同济认同卡或阅览证,持有中银同济认同卡或阅览证的读者只可进馆阅览不可外借图书。
- 借阅图书的数量与时间: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教师、中级以上职工及科级以上干部借阅册数为15册,在职和离退休职工、全日制的本科生、专科生借阅册数为8册,其余各类读者借阅册数均为5册,单位集体借书证借阅册数为20册。所有读者的借期均为30天。如果读者无法按期看完所借的图书,可以按规定办理续借,但不得现还现借或在还书现场转借他人。图书馆内没有复本的书刊,只提供阅览不外借。校本部图书馆阅览室图书、期刊借阅见相应规章制度。
- 借阅图书如过期不还,系统将自动累积超期天数,借出图书超期天数如累积超过达100天的,停借1个月;累积超过200天的,停借2个月;……其余按此类推。
**注:若读者所借图书的归还期在寒暑假或特殊闭馆日区间内,图书馆将对该归还期内图书作相应延期,读者可在正常开放后的15日内归还所借图书。
- 借阅图书如有遗失或严重损坏,根据图书的市场采购情况处以原书价的3~5倍罚款。如购回原书,须保证为相同版本,另支付制作工本费5.00元。
对于无法确定原价的图书则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
国内出版/印刷:
100.00元+处理费(10.00元)+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印刷年)×1.00元】
国外出版/印刷:
500.00元+处理费(10.00元)+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印刷年)×10.00元】
对于无法确定出版/印刷年代的图书经入藏年替代出版/印刷年。借阅图书馆其他资料(如期刊、电子出版物等)也按上述标准执行。
- 读者未办理借书手续欲带出本馆书刊;将阅览证复制或为他人假冒阅览证提供便利;将一卡通借给他人违规进入图书馆和借阅图书;有意撕毁图书和藏匿图书等其他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图书馆工作人员将有权暂时扣留该读者的阅览证或在一卡通的系统中存储该读者的不良记录,未办理借阅手续欲带出本馆书刊累计达到三次,将视作偷窃图书,图书馆对待上述各种违规行为,将在情况调查结束后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做出不同期限的停借直至取消借阅资格的处理,情节严重者还要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 凡借期为30天的图书,读者均能办理续借,每册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为15天,并于图书到期前3天在网上或来本馆办理续借,图书续借以期满日开始进行延期计算。若此书有读者申请了预约借书,则图书馆不再对该书办理续借服务。
- 遗失本人一卡通,应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如未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概由持卡人负责。
- 为方便广大读者借还书,图书馆在各校区分馆借书处实行了通借通还服务,即读者可在图书馆任何借书处进行借还书操作。
- 借阅书刊应加以爱护,妥善保管,不得发生圈点、批注、涂改、剪裁、调包等违章行为,否则作为图书遗失处理并进行赔偿。
- 在校本部图书馆先行对教授和博士后开通预约借书服务,即可在网上或总馆借书处进行图书预约,预约册数1册,预约记录保留天数30天,预约到书保留天数3天。请读者在申请预约时,留下E-MAIL等相关联系地址,便于联系。
- 读者毕业、退休或去职离校应将所借书刊交还本馆,以办理加盖离校循环章手续。
- 本规则自2007年6月起执行,由同济大学图书馆负责解释。
图书馆
2007年6月
阅览室使用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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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外读者凭本人已开通借书功能的一卡通、中银同济认同卡或“上海市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通用阅览证”进入阅览室;持有中银同济认同卡(持卡人进馆时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以便检查)和“上海市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通用阅览证”的校外读者持证可以在馆内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和声像阅览室除外)阅览书刊但不能外借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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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秩序,不争先恐后,不准占位,违者将被取消阅览资格。一次取阅书刊不要超过两册,阅后请放在指定的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整理上架。
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应在座位上留一张纸条说明离开的起迄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后来者便可使用此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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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如需外借图书,请到流通部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除特殊需要,原则上报刊不外借),校本部图书馆新书阅览室的图书每次限借两册,借期五天;校本部图书馆其他各阅览室每次限借一册:借期一天,超期一天停借一周,超期两天停借两周,其余按此类推;校本部图书馆总书库及各分馆图书借阅规定见“同济大学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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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衣服要整洁,禁止赤足、穿拖鞋、穿背心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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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安静,说话、走路要轻声,禁止喧哗,进入书库、阅览室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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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等,禁止在书库、阅览室内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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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利用图书馆的财产和设备从事违背道德和法律的活动,违者将被取消读者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保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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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馆内设施设备, 严禁藏匿、撕割、涂画、偷窃书刊资料, 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违者将视污损、破坏程度和情节的轻重予以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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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书馆使用电脑、声像等电器设备应严格按照安全使用规则操作,由于违规操作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违规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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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馆新书阅览室、期刊现刊阅览室和综合阅览楼中文科技图书阅览室向读者提供有线和无线网络接入及电源插口,读者可自己携带手提电脑在阅览室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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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馆,禁止在馆内吸烟,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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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图书馆时,请对工作人员的检查给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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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保安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本规则自2007年6月起执行。
图书馆
2007年6月
关于持有“上海市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通用阅览证的读者进入我馆的补充规定
近期因发现多起持有“上海市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通用阅览证”(以下简称阅览证)的读者将本证转借给他人使用和冒用者严重违规的现象。为规范我馆的阅览秩序,特规定凡持有“阅览证”的读者一律从图书馆正门出口通道进入,并在进入本馆时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供图书馆工作人员查验和进行书面登记。
以上补充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图书馆
2005年9月
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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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入室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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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免费为本校教工和学生提供上机服务,上机者须持本人有效“校园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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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前,读者须在工作台办理上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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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过程中,如发现主机、鼠标等设备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通知工作人员,不能擅自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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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者要爱护设备,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不得携带食品及饮料,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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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阅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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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不得破坏计算机外置设备,更不能私自拆换、挪动电源插头及计算机显示器、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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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网上截取或传播淫秽、反动、诋毁性的报道、图片,更不能发布有害信息,不能打电子游戏、上网聊天 、炒股、下载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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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自己所带软件、光碟须经工作人员同意方能安装使用,原则上除学习软件外,其它软件、光碟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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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机者使用不当造成计算机硬件损坏、光盘破损等,均由上机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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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规则的读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或终止其上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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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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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室内一切设备必须登记,不得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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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应遵守值班制度,负责记录工作日志,及时记录处理当日有关硬件设备、软件使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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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读者各类问题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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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警惕 , 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公共查询电脑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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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查询电脑只供读者上图书馆主页查找书刊信息和个人借阅情况,请勿上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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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过程中,如发现主机、鼠标等设备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通知工作人员,不能擅自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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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不得破坏计算机外置设备,更不能私自拆换、挪动电源插头及计算机显示器、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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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网上截取或传播淫秽、反动、诋毁性的报道、图片,不能打电子游戏、上网聊天、炒股、下载电影,更不能发布有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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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自己所带软件、光碟不能在查询电脑上使用;查询电脑无空位时,请各位读者按秩序排队等候,切勿争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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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机者使用不当造成计算机硬件损坏的,由上机者承担责任;违反本规则的读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或终止其上机权利。
委托异地借书细则(试行)
为缓解嘉定校区临时馆舍面积小、藏书量少的矛盾,方便嘉定校区读者的图书借阅,图书馆自2004年10月25日起将推出嘉定校区读者委托借阅总馆流通书库图书的服务。
嘉定校区读者可以在嘉定校区图书分馆提交“委托申请单”,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到总馆流通书库查找书刊,并通过校车运至嘉定,这样读者在嘉定就可以办理手续并借阅总馆书刊。委托借出的图书可以在任何分馆通还。
为加强图书管理,加速图书周转,特制定异地委托借书细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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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手续:读者在委托借书之前,须先填写并提交图书委托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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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目前仅在嘉定校区图书分馆开放委托借阅总馆流通书库图书的服务,本项目服务对图书馆所有读者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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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嘉定校区图书馆所有开放时间均接受相关的委托申请和办理借阅等手续。根据校车运行时间,总馆流通书库每周一至周五办理内部处理异地借书及图书运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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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到书天数:委托到书天数为12天,如果图书划到后12天内读者未来办理借阅手续,则作自动放弃借阅,由工作人员在汇文中进行相关处理并运回总馆。有关委托借阅图书的到书情况,可到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主页上查询。
同济大学图书馆
2004年10月15日
同济大学图书馆违规处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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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转借、使用他人一卡通、借书证;复制借书证或为他人假冒借书证提供便利;藏匿馆藏图书和未办借书手续、违规从正常出口带出馆藏图书者,经工作人员第一次发现后认识态度良好,给予停止三个月借书期限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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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拆、破坏馆藏图书防盗保护装置;有意撕毁馆藏图书或馆藏图书标记和有意偷窃馆藏图书者,经工作人员第一次发现后认识态度良好,给予停止一年借书期限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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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后认识态度不好和重犯上述违规行为者,图书馆将根据情节性质和经重新教育后的认识态度,分别给予延长一倍以上停借期限、永久停借或相关书刊原价三至十倍的赔款、禁止进入图书馆等处理,对情节严重者还将提请学校有关部门和治安部门给予纪律及刑事处分。
同济大学图书馆
2005年12月
关于读者遗失物品认领和处置的规定
读者将本人物品遗失在图书馆内,被工作人员或其他读者捡到后有关认领和处置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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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各部门工作人员和读者捡到遗失物后统一交给图书馆值班室值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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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室值班员要对遗失物品认真检查、登记,内容包括捡拾人姓名、时间、地点、物品名称、数量、值班员签名等。并对物品妥善统一保管,贵重物品交由专人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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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图书馆值班室认领,读者本人须说明遗失物品的时间、地点、种类、形状、色、数量等确认,并签收。同时值班员亦签名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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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超过15天以上仍未有人认领的遗失物品图书馆有权上交或自行处理,对造成的损失概不负责。
同济大学图书馆
2006年9月5日
非学历教育外国留学生使用图书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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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已办理“校园一卡通”(正式卡和普通卡)的非学历教育外国留学生,由学校留学生办公室根据图书馆规定的电子文档格式向图书馆提供完整的留学生信息,同时提供含有学生姓名、国籍、进修专业与时间、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普通卡号码等信息的书面清单。图书馆收到以上信息资料后,将迅速开通有关人员的普通卡进馆阅览功能,有关人员可凭开通后的“校园一卡通”进入图书馆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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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通“校园一卡通”(正式卡和普通卡)进馆阅览功能的非学历教育外国留学生如需办理借书手续,需凭已开通阅览功能的“校园一卡通”(正式卡和普通卡),在校本部图书馆一楼大厅咨询台交纳押金500元/人和每个人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后,图书馆将迅速开通有关人员的借书功能,有关人员可凭开通后的“校园一卡通”(正式卡和普通卡)进入图书馆借书,每卡限借图书5册,学生离校需在还清所借图书后凭押金收据办理押金退还手续。留学生办公室和有关学院、部门提供担保并与图书馆签定协议的非学历教育外国留学生可不交纳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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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校园一卡通”(正式卡和普通卡)图书馆借阅功能的所有外国留学生,都必须遵照图书馆制定的各项规则(详细规则请查阅同济大学图书馆网站主页“规章制度”的有关条款),留学期限结束后其借阅功能将自动终止。
上述暂行办法自2006年10月起执行并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同济大学图书馆
200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