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纲
一、本条例为全国建筑院校情报网有关财务和经费条款的实施细则。
二、本制度为情报网依法进行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的具体办法。
三、本制度由情报网秘书处负责执行。
第二章 财务工作制度
四、在网长单位财务部门设立本网独立的财务帐户。
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帐目,由专人管理日常财务收支,经费支出由 网长审批。
六、编制年度预算和进行年度财务收支结算。
七、每年向副网长单位或年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八、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全网成员单位对本网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财务支出
九、网财务支出范围包括:
1. 网刊印刷费、稿费、邮寄费。
2. 年会及其它各类活动经费。
第四章 网 费
十、按时交纳网费是网成员单位应尽的义务。
十一、交纳网费标准:300—500元/年,具体数额网长副网长工作会议决定。
十二、交纳网费时间,各网成员单位在每年上半年前向网长单位财务管理部门交纳当年网费。
第五章 附 则
十三、本制度必须经年会通过,修改权属年会。 |